流通室图书借阅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21-06-23 点击数:

   流通室图书借阅制度

一、学院图书馆是学院的文献情报中心,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。因此,必须合理组织藏书,积极开展图书的借阅流通,尽量满足师生在教学、科研上对图书资料的需要。

二、本馆所藏书刊只供本院师生员工使用。

三、读者借阅图书,一律凭校园“一卡通”实施图书借阅。“一卡通”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和代借。

四、为了提高图书流通率,对读者借书时间和册数提出具体要求:即院领导和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限借10册、副教授以下教师和中层领导限借7册、员工限借5册、所有学生每人限借3册(其中文艺小说每人次限借1册)。专业书和一般图书的借阅期教职工60天、学生30天,文艺小说借期为15天;如有需要均可再续借15天。

五、对借出图书,如本馆有特殊需要,不论是否到期,本馆随时催还。

六、本馆图书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可进书库选书。

七、凡馆藏工具书均限在馆内查阅,概不外借。

八、借书时应当当面检查,如发现有污损、残缺等情况,随时向管理人员声明,加盖印记。否则,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,按相关规定执行。

九、读者所借图书书必须在借阅期限内归还。

十、要爱护图书。不得撕页、圈点、批注和遗失。如发现上述情节,按本馆《图书损毁赔偿规定》执行。

十一、遗失图书,限一个月内赔偿,逾期不赔,停止本人借书权。

十二、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图书馆

     2019年10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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